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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林业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和田地区的林业行政执法。
组织、指导和田地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和田地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田地区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和田地区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研究拟定和田地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和田地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和田地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和田地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和田地区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和田地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和田地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指导、征收管理和田地区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管理和田地区林业资金,监督和田地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承办和田地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宣传贯彻和田地区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监督和田地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负责调查、调处和田地区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组织和田地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