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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提出协调房山区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房山区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提出协调房山区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起草房山区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指导房山区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核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房山区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文件。
    负责房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协助房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
    负责办房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以及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 监督检查处 受理、查处房山区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举报案件。
    负责房山区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分析、汇总上报以及发布统计信息工作。
    对党和国家、省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房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纠正。
    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
  • 事业机构编制处 研究起草房山区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指导协调房山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法人登记工作。
    指导协调房山区事业单位分类和机构改革工作,协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
    负责房山区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