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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部分崇明县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崇明县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崇明县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崇明县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崇明县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崇明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崇明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下属机构

  • 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落实崇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负责崇明县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 房屋维修管理处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崇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大、中修专项维修资金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申报崇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维护费用资金计划;
    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本单位办公区建设规划;
  • 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负责协调、落实局系统资金组织及核拨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发票审核;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完善财务基础工作;
    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负责崇明县委、崇明县人大、崇明县人民政府、崇明县政协交办的来宾接待、会议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