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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宁河区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宁河区委、宁河区人大、宁河区人民政府、宁河区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宁河区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承办宁河区委、宁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宁河区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宁河区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宁河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宁河区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
  •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宁河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负责指导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协会工作。
    取消组织实施宁河区委、宁河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宁河区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取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 保卫处 负责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负责承办宁河区治大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宁河区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