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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莱芜委、莱芜人大、莱芜人民政府、莱芜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部分莱芜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莱芜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莱芜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莱芜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莱芜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下属机构

  • 职责调整 加强莱芜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增加负责全莱芜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增加负责莱芜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职责。
    取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 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承办莱芜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落实莱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负责莱芜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
  • 房屋维修管理处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莱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大、中修专项维修资金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申报莱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维护费用资金计划;
    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本单位办公区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