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江苏 扬州

扬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扬州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编制和新增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的配备、更新,以及区县四套班子公务用车的更新管理。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扬州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扬州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扬州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审核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

下属机构

  • 车辆管理处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扬州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督促扬州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扬州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
    负责局属车辆及相关设备的管理,提出车辆更新和报废意见。
  • 服务监管处 按规定核定扬州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扬州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扬州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监管扬州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扬州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管理外宾赠送扬州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