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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佳木斯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佳木斯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佳木斯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佳木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对佳木斯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车辆管理处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属车辆及相关设备的管理,提出车辆更新和报废意见。
    负责保障佳木斯人大、佳木斯政府领导及其办公厅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
    负责佳木斯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 处置和行车安全管理,承办机动车的验车、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审证工作。
  • 服务监管处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佳木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协调佳木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按规定核定佳木斯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理外宾赠送佳木斯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
    负责佳木斯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按规定承担佳木斯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