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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关事务局

会同广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广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主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做好会议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管理所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营工作。
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抓好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按照广东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负责市级机关房产产权产籍管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对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受广东市政府的委托,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
负责供给关系在广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下属机构

  • 组织人事处 负责承办广东机关事务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
    负责广东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局属单位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广东机关卫生所工作。
    负责广东机关事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以及招聘调配、选拔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
    负责广东机关事务局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社保福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广东机关事务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调研、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并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
    负责牵头落实对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联系指导广东机关幼儿园工作。
    负责处理广东机关事务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行政事务工作。
  • 财务审计处 负责广东市级机关和县(市)区机关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工作和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由广东局保障的市级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核算、监管和处置工作。
    负责广东机关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经费管理、会计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表的汇审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