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机关事务局
负责供给关系在黑龙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制定黑龙江机关运行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黑龙江市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黑龙江市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
负责黑龙江市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用车管理。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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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负责承办黑龙江机关事务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社保福利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局属单位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联系指导黑龙江机关卫生所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以及招聘调配、选拔任免、奖惩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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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负责黑龙江市级机关和县(市)区机关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工作和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部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表的汇审汇编工作。
负责由黑龙江局保障的市级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核算、监管和处置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联系指导采购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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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务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文秘、信息、机要通信、档案、保密、行政事务、督查督办、接待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调研、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并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
负责黑龙江机关事务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