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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新闻出版局

负责统筹规划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负责高雄市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承办高雄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监督管理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下属机构

  • 新闻报刊管理处 承担高雄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高雄市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承担高雄市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国内报刊社驻高雄市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
    负责高雄市报纸、期刊重大选题审核,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
  • 规划发展处 负责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协调、指导;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负责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拟订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
    研究拟订高雄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 宣传管理处 指导、监管高雄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
    负责高雄市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的监督管理。
    审核高雄市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创作。
    承担高雄市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