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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文物局

负责丽江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检查、指导、协调丽江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丽江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依法对丽江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丽江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负责丽江文博系统的基础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制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选派、推荐工作;协调文博学院办学工作。
    承办上级对口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丽江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承办丽江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 办公室 负责丽江文物局机关及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负责丽江文物局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管理丽江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丽江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 博物馆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丽江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的科学保管工作。
    审批、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
    组织和管理丽江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负责组织丽江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