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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文物局

研究处理屯昌县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屯昌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研究拟定屯昌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承担屯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屯昌县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起草屯昌县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承办屯昌县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屯昌县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屯昌县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承办上级对口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拟制屯昌县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屯昌县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文物管理处 研究拟定屯昌县有关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屯昌县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屯昌县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