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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文物局

研究拟定东莞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东莞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研究处理东莞市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东莞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按规定编制东莞市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研究拟制东莞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东莞市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东莞市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承办东莞市文博系统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表报。
  • 办公室 负责起草东莞市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东莞市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东莞市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承办东莞市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博物馆管理处 负责编制东莞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负责组织东莞市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审核东莞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承办东莞市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