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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文物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濮阳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濮阳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按规定编制濮阳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审核、申报濮阳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负责濮阳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下属机构

  •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濮阳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濮阳文物景点拍摄的审批等有关工作。
    承办濮阳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濮阳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 博物馆管理处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承办濮阳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指导濮阳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负责组织濮阳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濮阳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承办濮阳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濮阳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濮阳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