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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文物局

研究处理南昌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南昌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南昌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南昌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检查、指导、协调南昌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南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负责南昌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南昌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南昌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南昌文物局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南昌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 文物管理处 研究拟定南昌有关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南昌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对南昌文物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评审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南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 人事教育处 负责南昌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承办南昌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南昌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承办南昌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