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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文物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汉中市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汉中市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汉中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承担汉中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拟定汉中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汉中市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汉中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汉中市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编制汉中市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规划,制定年度保护维修项目计划,组织审批维修工程方案,审核、审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项目,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监督和验收。
  • 人事教育处 承办汉中市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承办汉中市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承办汉中市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研究拟制汉中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 办公室 负责汉中市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汉中市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起草汉中市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汉中市文物局机关及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