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陕西 咸阳市

咸阳市文物局

研究拟定咸阳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咸阳市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按规定编制咸阳市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研究处理咸阳市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咸阳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研究拟制咸阳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咸阳市文博系统的基础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制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选派、推荐工作;协调文博学院办学工作。
    承办咸阳市文博系统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统计表报。
    承办上级对口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室 负责起草咸阳市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咸阳市文物局机关及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承办咸阳市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咸阳市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 博物馆管理处 负责编制咸阳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咸阳市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的科学保管工作。
    承办咸阳市文物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审核咸阳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