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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文物局

研究拟定晋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晋城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依法对晋城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检查、指导、协调晋城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晋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处 研究拟制晋城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晋城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承办晋城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晋城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 文物管理处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晋城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晋城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管理晋城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负责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审核、申报和文物勘探单位资格的审定、考核,审核、审批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晋城考古勘探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负责组织对晋城文物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评审工作。
  • 博物馆管理处 负责编制晋城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负责组织晋城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宣传和推广工作。
    组织和管理晋城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审批、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