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厅
指导、管理四川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指导四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指导四川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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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四川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四川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指导四川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管理四川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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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承办国家级和四川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四川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协调四川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管理、协调四川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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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起草四川文化厅重要文件、报告。
负责四川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拟订四川文化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统筹协调四川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及文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