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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厅

推进四川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四川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指导、管理四川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指导四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指导四川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四川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四川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指导四川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管理四川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承办国家级和四川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四川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协调四川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管理、协调四川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办公室 起草四川文化厅重要文件、报告。
    负责四川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拟订四川文化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统筹协调四川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及文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