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香港 屯门区

屯门区教育局

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屯门区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规划、指导和协调屯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承办屯门区委、屯门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屯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屯门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屯门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下属机构

  • 高等教育处 负责经屯门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屯门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指导屯门区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指导屯门区市属高校专业、课程、实习实训等教学基本建设。
  • 财务基建审计处 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指导{1教育收费工作。
    负责屯门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屯门区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经{1教育部门审批的中等职业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指导屯门区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
    指导屯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指导屯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