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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育厅

综合管理河北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河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负责河北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规划、指导河北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指导河北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
    承担河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河北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河北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 法规处 承担河北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指导河北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研究河北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起草河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规划处 承担河北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拟订河北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规划并指导河北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组织审核河北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