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教育厅
牵头负责监督检查黑龙江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规划、指导黑龙江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负责黑龙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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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研究黑龙江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起草黑龙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黑龙江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黑龙江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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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承担规划并指导黑龙江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组织审核黑龙江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黑龙江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承办黑龙江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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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黑龙江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指导黑龙江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指导黑龙江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指导黑龙江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