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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政法委

维护西藏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承办西藏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调查、协助处理西藏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西藏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下属机构

  • 纪检组 指导、协调西藏政法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受理西藏人民群众及政法系统党组织、党员对政法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
    负责监督检查西藏政法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协助查处西藏政法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 办公室 结合西藏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具体措施。
    协调、督办西藏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督办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和工作事项。
    协助政法委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和组织政法系统及委机关的重大活动;负责机关的内外联系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会务、文秘、信息、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和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
    研究西藏司法和执法实践中带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 政治处 审核提名西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西藏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负责西藏政法委机关人事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负责制定西藏政法部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划,提出政法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西藏政法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干部培训、表彰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