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内蒙古 兴安盟

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

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办公、生活设施建设投资和人员编制审核申报工作。
起草兴安盟口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进行查验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口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下属机构

  • 口岸秘书处 平衡兴安盟口岸外贸运输计划,组织协调口岸集疏运工作;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国家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兴安盟政府兴安盟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受理兴安盟口岸和具有口岸功能区域的开放及关闭的具体申报工作。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兴安盟口岸“大通关”的日常协调督查工作。
    承担兴安盟政府口岸办联系有关单位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通关统计、分析和作业运行的监督管理。
  • 航空港处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开辟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空港口岸的共建文明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空港口岸的建设规划及联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负责兴安盟政府口岸办公室空港口岸业务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