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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政府办公室

起草、送审、印发以亳州市政府或亳州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检查乡(镇)政府和亳州市直部门执行亳州市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并负责向亳州市政府领导报告;
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亳州市政府领导交待、安排的接待工作;
负责亳州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下属机构

  • 秘书科 负责亳州市政府及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往来各类文电及信件收发、分送、分办、转办及文件交换工作;
    负责办理招商引资、工业、服务业、信息化、通信、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旅游、商贸、口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广州对口帮扶清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公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联系、协调分管副亳州市长分管联系单位的有关工作。
    负责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阅文件的传递管理;
    负责办理机构编制、审计、亳州市政府机关事务、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能源、重点项目、轨道交通、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国防动员、统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文史、档案、地方志、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公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联系、协调分管副亳州市长分管联系单位的有关工作
  • 督办科 督促检查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情况。
    全国、省、亳州市政协委员提案及亳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亳州市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亳州市人大常委会、亳州市政协常委会例会应由亳州市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
    督促检查亳州市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督促办理上级政府转交本亳州市的全国、省、亳州市人大代表建议,
  • 外事,法制科 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及省、亳州市、亳州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办理本级或上级政府法制机构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宜。
    管理采访的外国记者,负责做好外国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