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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房管局

承担红河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承担红河州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红河州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承担管理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的职责。拟订经济适用房屋管理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完成红河州委、红河州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 房地产权籍科 制定红河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承办红河州地籍、房籍专业测绘管理。
    承担红河州房地产权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职能。承办土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管理。
    承办红河州土地资源现状调查统计、监测,地籍、房籍权属调查统计等工作。
  • 办公室 承办红河州房管局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
    承办红河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办红河州房管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承担红河州房管局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组织人事、考勤考核、后勤服务等职能。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
  • 财务科 编制红河州房管局部门年度资金计划。承担部门预算、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承办红河州房管局系统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
    承担红河州房管局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非税收入征管相关工作。
    拟定有关红河州房管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规范,承办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