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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房管局

承担屯昌县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承担指导和管理屯昌县防震减灾的职责。制订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管理屯昌县地震监测工作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屯昌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依法征收屯昌县资源收益的职责。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征收。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下属机构

  • 房地产权籍科 制定屯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承担屯昌县房地产权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职能。承办土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管理。
    承办屯昌县土地勘测、房产测量、测绘成果档案汇交管理工作。
    承办屯昌县地籍、房籍专业测绘管理。
  • 办公室 承办屯昌县房管局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
    承担屯昌县房管局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组织人事、考勤考核、后勤服务等职能。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
    承办屯昌县房管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承办屯昌县相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批示、上级机关交办事项以及局属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察督办和本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考评工作。
  • 财务科 编制屯昌县房管局部门年度资金计划。承担部门预算、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承担屯昌县房管局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非税收入征管相关工作。
    承办屯昌县房管局系统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
    拟定有关屯昌县房管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规范,承办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