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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房管局

负责济宁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济宁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济宁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承担济宁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济宁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承担济宁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济宁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济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济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济宁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依法征收济宁资源收益的职责。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征收。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下属机构

  • 法规科 组织开展济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依法组织查处济宁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领域违法案件。
    承办济宁房管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济宁房管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批、信访处理、安全生产等职能。承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政策文件起草。
  • 办公室 组织、协调、督促济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承办济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办济宁相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批示、上级机关交办事项以及局属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察督办和本系统综合目标考核考评工作。
    承担济宁房管局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组织人事、考勤考核、后勤服务等职能。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
  • 纪检监察室 研究制定济宁房管局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会同{1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牵头并监督{1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承担济宁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职能。监督检查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