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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房管局

承担宿迁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宿迁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宿迁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宿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宿迁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宿迁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承担宿迁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地热、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承担宿迁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宿迁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科 承办宿迁房管局系统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
    拟定有关宿迁房管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规范,承办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协调宿迁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承担宿迁土地、房屋、矿产、地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 纪检监察室 牵头并监督{1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指导宿迁房管局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受理宿迁房管局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
    会同{1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 法规科 承办宿迁房管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监督管理工作。
    承办宿迁房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法律事务。
    指导宿迁房管局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上级机关部署的执法检查工作。
    依法组织查处宿迁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领域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