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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海北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承担推进海北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海北州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会同海北州有关部门拟定海北州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海北州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海北州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对海北州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签订海北州拆迁协议,查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督促被拆迁户停水、停电;
    负责填报海北州各种业务表册。
  • 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海北州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海北州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海北州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海北州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 党务办公室 负责海北州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撰写海北州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海北州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海北州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