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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宿州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负责宿州市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宿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下属机构

  •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安排宿州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车辆维护、燃油管理。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及门卫更夫的管理。
  • 政秘股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劳动用工年审,人员编制年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做好宿州市房产管理局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 党务办公室 负责宿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宿州市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抓好宿州市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撰写宿州市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