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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蚌埠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订蚌埠市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蚌埠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参与蚌埠市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定。
负责蚌埠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与、调换、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房地产经营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参与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签约;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下属机构

  • 交易所 严格执行蚌埠市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蚌埠市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蚌埠市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蚌埠市现场勘察。
  • 党务办公室 撰写蚌埠市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蚌埠市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蚌埠市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蚌埠市房产管理局党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风建设、普法、老干部工作。
  • 政秘股 负责蚌埠市房产管理局文秘和人事工作。
    负责蚌埠市房产管理局劳动用工年审,人员编制年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蚌埠市房产管理局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负责蚌埠市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