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厦门

厦门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厦门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厦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贯彻执行厦门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负责厦门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下属机构

  •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厦门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安排厦门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厦门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厦门房产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 业务股 建立健全厦门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厦门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负责厦门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对厦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 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厦门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厦门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厦门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厦门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