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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总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花莲县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花莲县的工会工作。
围绕花莲县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花莲县委、花莲县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代表花莲县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研究和推动花莲县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下属机构

  •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花莲县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花莲县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负责花莲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参与涉及花莲县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 劳动保护部 负责参与花莲县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
    参与监督检查花莲县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指导花莲县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加花莲县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 组织部 负责花莲县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负责指导花莲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花莲县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花莲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