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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拟订大理州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大理州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大理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承办大理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大理州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建立大理州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指导和监督大理州各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建立健全大理州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大理州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制订大理州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大理州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承担大理州房屋委员会办公室、大理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大理州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指导监督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
  • 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大理州建设局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
    负责大理州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统筹大理州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