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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自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承担推进自贡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自贡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自贡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下属机构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承担自贡房屋委员会办公室、自贡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自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自贡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制订自贡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自贡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指导监督自贡建设局单位房改售房、房改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指导和监督自贡各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承担自贡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建立健全自贡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自贡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自贡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
    组织起草自贡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
    组织自贡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实施自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