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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建设局

参与提出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总盘子;统筹编制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
承担房屋建筑、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管理的职责;负责普陀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区防空袭指挥设施、通信、警报网点和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陀区区防空袭指挥工程的规划建设。
战时组织防空袭斗争,推进防空防灾平战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下属机构

  •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普陀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监督管理;
    负责普陀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普陀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普陀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负责普陀区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 综合管理科 负责普陀区政策法规及其他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普陀区建设行业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负责普陀区督促有关单位实施我区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
    负责普陀区辖区内城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普陀区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
    参与处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问题。
  • 人防科 指导、监督人防专用设备的生产、安装和使用;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职责;
    负责普陀区民防(人防)行政执法监督,组织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拟订人民防空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拟订全区人防设施的平战结合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