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上海 长宁区

长宁区建设局

参与拟订城乡建设规划,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区民防(人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参与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长宁区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长宁区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受区政府委托承担组织实施公路建设的职责。
负责长宁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和综合演练,组织防空防灾演习。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长宁区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综合督办、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信息化建设、
    负责长宁区出国及赴港澳的有关政审工作和参与统一战线、侨务、宗教等社会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负责长宁区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长宁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工作;
  • 人防科 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的监督检查;
    负责长宁区人防队伍建设和训练;组织防空防灾演练;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点的建设和管理;
    拟订全区人防设施的平战结合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拟订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
  • 综合管理科 负责长宁区建设局管辖的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工作;
    负责长宁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许使用;组织、协调全区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管理工作;
    参与处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问题。
    负责长宁区建设局有关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清理和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