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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建设局

指导推进村镇建设以及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组织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检查和监督本区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空袭的要求,
负责东区民防(人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民防(人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参与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东区燃气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东区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受区政府委托承担组织实施公路建设的职责。

下属机构

  • 综合管理科 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镇(街)建设管理机构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东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许使用;组织、协调全区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管理工作;
    负责东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协助处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东区辖区内城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东区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
  •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东区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进入本区承接业务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会同相关镇(街)和职能部门做好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巡查工作;组织建筑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负责东区全区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东区建设行业专利申报的有关工作。
    负责东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
  • 市政公路建设科 负责东区项目工程变更相关工作;协调拨付工程进度款;参与工程结算和决算;
    协调相应项目的报批工作;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项目招标工作;
    组织实施公路项目建设;参与上述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东区项目的工程协调及项目施工的进度协调;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大中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