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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建设厅

承担建立西藏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西藏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和指导西藏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制订西藏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担规范西藏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西藏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协调、指导和监督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组织西藏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组织编制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负责西藏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 办公室 按规定指导西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西藏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西藏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组织办理西藏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政策法规处 负责指导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指导和协调省级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
    负责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
    负责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