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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广播电视局

起草屯昌县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屯昌县正确的舆论导向。
承办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屯昌县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屯昌县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屯昌县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屯昌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拍摄制作、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业务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举报和投诉,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下属机构

  • 科技处 组织拟定屯昌县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
    组织拟定屯昌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屯昌县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管理屯昌县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屯昌县广播电视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屯昌县广播电视局保卫处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指导屯昌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制订屯昌县广播电视局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
  • 计划财务处 监督管理屯昌县广播电视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编制屯昌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屯昌县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负责屯昌县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审核其完成情况,审定专项经费并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