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青海 海北州

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

承担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承担公务员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承担海北州处级及处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任务;承担国家公务员局下达的公务员对口培训;按照海北州公务员局要求,指导帮助区(县)公务员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承担军转干部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受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海北州军转干部(包括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适应性培训、知识拓展培训和岗前专业培训的任务,指导帮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军转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对口支援和服务全国人才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北州合作交流办、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计划,承担对口支持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培训任务。

下属机构

  • 人事处 按照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的总体发展计划,承办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调整以及方案制定,负责中心人力资源的管理、配置和规划。
    负责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人员的各类考核、评估、鉴定和奖惩;承办中心职工的人事调配、调转、职务晋升、聘(任)用、辞退等相关手续。
    负责考察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职工和试用人员在任期(或试用期)内的任职情况、任职能力;建立相关考核记录;为人员的续聘、换岗、轮岗、调整和解聘等提供依据。
    负责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职工工资调整和核定,人事档案建档和管理。负责中心退休、离岗、待聘人员的管理。
  • 办公室 负责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的文书、人事、教学、财务、音像、资产与基建档案的统一管理。
    负责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室规章拟定与实施以及内部事务、人员的安排与管理
    负责处理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和中心领导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协调部门间工作和外联工作。
    承办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培训一处 负责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培训一处有关公文、规章制度的拟制与实施;本处人员和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承办海北州干部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海北州党校班、公务员班、党校函授班等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负责海北州党务、党建等相关培训班教学计划的制订、组织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