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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滨海新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负责滨海新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滨海新区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滨海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滨海新区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下属机构

  • 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拟订和组织实施滨海新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滨海新区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滨海新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滨海新区燃气发展规划。
    组织滨海新区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滨海新区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负责滨海新区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滨海新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滨海新区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滨海新区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