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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安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安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安顺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承办安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处 研究拟定对安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安顺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本系统安顺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安顺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顺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安顺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编制安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顺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安顺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组织安顺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安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安顺燃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