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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依法监督仙桃市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仙桃市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负仙桃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下属机构

  • 企业注册登记科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负责仙桃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仙桃市登记管理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仙桃市注册单位名称。
  • 办公室 负责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仙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仙桃市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
    指导仙桃市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组织仙桃市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负责仙桃市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