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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忠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承担查处忠县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忠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忠县权限范围内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办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具有工商特点的宣传工作。
    承担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初审或核定忠县注册单位名称。
    指导忠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工作。
    负责忠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忠县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督管理。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 负责忠县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开发、维护工作,利用注册登记、巡查监管全面动态掌握非公经济组织情况。
    领导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负责忠县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负责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