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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区审计局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离岛区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离岛区审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离岛区委、离岛区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离岛区审计工作。负责对离岛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离岛区直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离岛区投资和以离岛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离岛区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离岛区政府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离岛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离岛区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离岛区审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离岛区委、离岛区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离岛区审计工作。负责对离岛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离岛区直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离岛区投资和以离岛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离岛区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离岛区政府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离岛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 法规处 负责草拟离岛区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制定离岛区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组织对离岛区下级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审核和复核离岛区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
  • 行政事业审计处 负责与省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离岛区人大机关、离岛区政协机关、离岛区法院、离岛区检察院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离岛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与离岛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对离岛区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