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葫芦岛

葫芦岛安监局

葫芦岛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拟订并组织实施葫芦岛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葫芦岛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查处葫芦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下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葫芦岛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组织或者参与葫芦岛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指导、协调和监督葫芦岛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非煤矿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
    负责检查葫芦岛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分管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 综合协调处 分析和预测葫芦岛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组织葫芦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提出葫芦岛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建议。
    组织、指导葫芦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 办公室 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保卫、会务及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负责葫芦岛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组织办公室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外事、统战、侨务、计划生育、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