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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安监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
依法监察呼伦贝尔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整改工作。
组织、指导并监督呼伦贝尔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
组织起草呼伦贝尔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下属机构

  • 综合协调处 组织呼伦贝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指导呼伦贝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负责制订呼伦贝尔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负责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 执法监察分局 依法查处呼伦贝尔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对呼伦贝尔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对市级审批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不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呼伦贝尔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参与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区域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协助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呼伦贝尔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协调呼伦贝尔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呼伦贝尔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