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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安监局

包头市安监局全称即为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包头市安监局主管包头市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组织起草包头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协调包头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包头市安全生产形势。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包头市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办公室机关并指导安监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保卫、会务及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在职包头市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组织查处包头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包头市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组织或者参与包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 执法监察分局 指导、协调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
    参与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跨区域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协助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对包头市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负责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督促包头市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